关于扎实做好全市乡村振兴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县(区、经开区、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突发疫情全域全面清零工作的紧急通知》(洪新冠现指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乡村振兴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把做好乡村振兴领域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调度部署,统筹协调好各方力量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要动员指导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和乡、村振兴工作室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村两委做好卡点值守、核酸检测、人员摸排、防疫物资筹措等工作。要采取喜闻乐见的灵活方式,加大对村民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村民知晓防疫知识,出门戴口罩、不扎堆、少聚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积极接种疫苗,共同筑牢农村防控防线。
三、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各县区特别是新建区当前可视疫情形势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就业和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务工收入减少的农户家庭情况。对生活出现严重问题的,要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对收入显著减少的,要及时纳入研判和关注范围,用好民政救助、“防贫保”等保障举措,精准进行帮扶,将返贫致贫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牢牢守住因疫致贫返贫底线。
四、加强脱贫人口就业监测。各县区要加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监测帮扶,在4月份全面开展一次脱贫人口就业务工信息到户到人排查,对因疫情影响出现就业困难的要及时采取精准帮扶、加强跟踪监测,实现稳定就业,确保今年就业规模不低于去年,确保脱贫人口今年收入不降。
五、大力推进衔接项目实施。各县区要积极化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把各级衔接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发展,组织好产业项目开工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用于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占衔接资金比例达到55%以上。因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开工率和资金支出率较低的县区,视疫情情况要抓紧项目开工和落实县区本级资金,确保资金支出率6月份达到50%、9月份达到75%的要求,为脱贫人口全年稳定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六、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生力军作用。要广泛动员各级驻村工作队协助村两委抓好春耕生产、两整治一提升、产业项目实施等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抢抓时机,不误农时。驻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驻村工作队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帮扶单位对村的支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把疫情对帮扶村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3日